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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砂硪非法销售及运输车辆超载、撒漏专项整治有关事项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
信息分类:余江县信息公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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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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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农垦场,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驻县有关单位:

《关于砂硪非法销售及运输车辆超载、撒漏专项整治有关事项协调会议纪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27日

 

 

 

 

关于砂硪非法销售及运输车辆超载、撒漏专项整治有关事项协调会议纪要

 

为切实改善我县城市形象,进一步规范我县砂硪销售、运输秩序。2017年12月27日上午10点,县长助理余圣在县经济大厦六楼常务会议室召开了关于砂硪非法销售及运输车辆超载、撒漏专项整治有关事项协调会议。县水利局局长邓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张勇,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赵文善、副局长、城管大队大队长彭和君,邓埠镇镇长胡武堂,马荃镇镇长王炜、县青年综合垦殖场场长洪党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特警大队大队长吴嘉玮,县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李龙元,邓家埠水稻原种场工会主席徐跃进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如何整治我县砂硪非法销售及运输车辆超载、撒漏有关事项进行了讨论,现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近期我县砂硪运输车辆撒漏严重,已严重影响县城区环境,并扰乱正常交通秩序,为切实改善我县城市形象,要进一步加大砂硪非法销售及运输车辆超载、撒漏专项整治力度。

会议要求:

1.县水利局要做好源头严控、正面引导,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

2.邓埠镇、马荃镇、县青年综合垦殖场、县水产场、邓家埠水稻原种场等单位要根据属地原则,下达书面通知至辖区内非法砂硪销售点,终止对非法砂硪销售点的供地。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对所有无证、无照砂硪销售点依法予以取缔,并在书面取缔通知书下达后,限期一周内完成搬迁。

4.由县城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市监局、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各部门抽调人员,自2017年12月27日起进行联合执法,开展砂硪非法销售及运输车辆超载、撒漏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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